發布時間: 2024-11-05 來源:四川和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瀏覽量: 292
關于樂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網四川資陽樂至縣勞動供電所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公示
一、地塊概況
樂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網四川資陽樂至縣勞動供電所建設項目地塊位于四川省資陽市樂至縣勞動鎮勞動社區(樂至將帥希望學校西側),占地面積共計3333m2。地塊歷史上為荒地。根據《關于國網四川資陽樂至縣勞動供電所建設項目地塊用地情況說明》,評估地塊規劃為機關團體用地。根據《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海分類指南》(自然資發〔2023〕234號)結合GB50137-2011中對各用地性質描述,故確認該地塊用地性質屬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中的行政辦公用地(A1),對照GB36600-2018為第二類建設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條:“對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要求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同時參考關于印發《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的通知(川環規〔2023〕5號),地塊在變更前需要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工作。為此,樂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四川水土源生態科技有限公司對樂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網四川資陽樂至縣勞動供電所建設項目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工作。
二、地塊使用現狀和歷史
根據現場踏勘(2024年8月)情況,地塊內南側果園,北側為荒地。地塊于2017年修建418鄉道時進行第一次挖方,挖方主要用于道路平場,于2022年修繕索溪河時進行第二次挖方,挖方主要用于河道兩側平場。挖方后地塊內地勢中間高,南北低,南側高于北側,最高地勢差約為7m。地塊內無建筑物(包括臨時建筑)及待拆建筑物或建渣、污水及垃圾,地塊的歷史使用對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的影響較小。
三、地塊未來用地規劃
根據《關于國網四川資陽樂至縣勞動供電所建設項目地塊用地情況說明》,評估地塊規劃為機關團體用地。根據《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海分類指南》(自然資發〔2023〕234號)結合GB50137-2011中對各用地性質描述,故確認該地塊用地性質屬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中的行政辦公用地(A1),對照GB36600-2018為第二類建設用地。
四、調查情況
通過現場踏勘、人員訪談以及查閱歷史資料可知,地塊內歷史上不存在工業企業、規模化養殖場、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未涉及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工業廢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較小。
地塊周邊區域地下水不飲用,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未受污染;地塊500m范圍內存在耕地、學校、地表水、居民區等敏感目標;地塊周邊500m范圍內不存在工業企業,對地塊的影響較小。
根據現場快檢結果,所有點位的砷、鎘、銅、鉛、汞、鎳、釩檢測結果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建設用地篩選值,錳、鉻、鋇檢測結果均低于《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DB51/2978-2023)中第二類建設用地篩選值,鋅檢測結果低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DB36/1282-2020)表1中第二類建設用地篩選值。地塊內土壤環境質量檢測結果表明地塊現狀和利用歷史對土壤環境影響較小,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較小。
五、初步調查結論
綜上所述,評估地塊現狀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地塊受污染的可能較小。本報告認為該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進入第二階段的調查。評估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可作為第二類建設用地使用。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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