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24-11-05 來源:四川和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瀏覽量: 330
關于樂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樂至縣精神衛生保健院精神康復農療基地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公示
一、地塊概況
樂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樂至縣精神衛生保健院精神康復農療基地地塊位于資陽市樂至縣天池鎮雷音村1社(樂至縣精神衛生保健院北側緊鄰),占地面積共計4791m2,原為農村環境,根據“樂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樂至縣精神衛生保健院精神康復農療基地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設計條件”(見附件一),調查地塊規劃為醫療衛生用地,屬于第一類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條:“對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要求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同時參考關于印發《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的通知(川環規〔2023〕5號),地塊在變更前需要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工作。為此,樂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四川水土源生態科技有限公司開展樂至縣精神衛生保健院精神康復農療基地地塊土壤污染狀況進行調查評估工作。
二、地塊使用現狀和歷史
根據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地塊內主要為農村環境,南側主要為林地,北側為農田,西側有一果樹區,林地內北側原有一戶居民,占地面積約100平方米,2015年已搬遷,目前構筑物未拆除,地塊內無建渣、污水及垃圾,對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的影響較小。地塊內地勢南高北低。
三、地塊未來用地規劃
樂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擬將該地塊收回經整合后用于醫療衛生用地建設項目,根據“樂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樂至縣精神衛生保健院精神康復農療基地地塊規劃設計條件”(見附件一),調查地塊規劃為醫療衛生用地。對照GB50137-2011,為第一類建設用地(R)。
四、調查情況
通過現場踏勘、人員訪談以及查閱歷史資料可知,本地塊利用歷史主要為農村環境,歷史上不涉及工礦用途、規模化養殖、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未發生化學品泄漏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無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工業廢水污染;不存在緊鄰周邊污染源的污染風險;現場踏勘未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跡。地塊的利用歷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況極低。
地塊所在區域地下水不飲用,地塊500m范圍內存在居民區、醫院、農用地;地塊周邊500m范圍內存在工業企業,經分析對評估地塊的污染影響可忽略不計。
根據現場快檢結果,地塊內土壤環境質量檢測結果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DB36/1282-202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標準。表明地塊原有歷史活動和地塊建設對土壤環境影響極小,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極小。
五、初步調查結論
綜上所述,該地塊屬于屬于農用地或未開發的荒地(林地)轉建設用地,通過現場踏勘、資料查詢和人員訪談等調查,歷史上不涉及工礦用途、規模化養殖、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未發生化學品泄漏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無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工業廢水污染;不存在緊鄰周邊污染源的污染風險;現場踏勘未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跡。地塊的利用歷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況極低。無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塊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本報告認為該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進入第二階段的調查。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可作為第一類用地使用。
地址:四川省資陽市雁江區龍馬大道198號10號樓2層、3層
電話:028-26026666
咨詢電話: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