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21-07-05 來源:四川和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瀏覽量: 523
一、地塊概況
樂至縣玉龍湖新區B地塊位于位于資陽市樂至縣天池鎮天童南路南側、望城大道西側,地塊占地面積共計446095平方米(約669.14畝).根據《樂至縣玉龍湖新區B地塊規劃設計條件》(2021.4.30),該地塊規劃居住用地(兼容商業)開發建設,屬于第一類建設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條:“對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要求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為此,樂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四川和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樂至縣玉龍湖新區B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工作。
二、地塊使用現狀和歷史
地塊利用歷史:樂至縣玉龍湖新區B地塊2016年之前為農村環境,分布于整個區域。地塊內西南側和地塊中部有2個養豬場,地塊西南側養豬場(2016年承包,幾十頭左右),但僅半年后就搬遷走了一直空置至今。地塊中部養豬場(大約100頭),持續至地塊被征收,現空置至今。2016開始進行分批次征收,于2017年已全部征收完全。2014.11.11-2018.4.11,在地塊內北側、西側區域均有填方,2020.4至今地塊東側偏南為德源·龍湖城邦(二期)在建工程。地塊西北角和地塊東南角兩處區域已平場,分別用作一品天下和德源·龍湖城邦一期小區建設。
地塊現狀:地塊內由于客土回填,導致地塊內地勢此起彼伏,波動較大,且部分區域因客土回填形成堰塞湖水體,目前地塊內現狀主要含有以下區域:已平場區域、客土回填區域、原始耕地區域、在建區域以及一些殘留的房屋,在地塊內西南側區域有一建渣堆放區。整體地勢高于北側和東側道路。
三、地塊未來用地規劃
根據《樂至縣玉龍湖新區B地塊規劃設計條件》(2021.4.30),該地塊規劃為居住用地(兼容商業)開發建設,屬于第一類建設用地。
四、調查情況
通過現場踏勘、人員訪談以及查閱歷史資料可知,地塊內現狀及歷史上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質的儲存、使用和處置情況,不涉及槽罐堆放,不存在槽罐泄漏。地塊內曾有建渣固廢堆放和工業活動的養殖場,調查地塊內養豬場養殖廢水、建渣堆放區可能通過雨水沖淋地表徑流方式對地塊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潛在污染影響。地塊500m范圍內不存在工業企業,附近地塊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向地塊內遷移影響的可能性低。
五、第二階段采樣結果
根據第一階段的調查,本地塊需開展第二階段采樣工作,本次地塊內采樣共采集16個土壤點位共46個土壤樣品,地塊外1個土壤對照點,地塊內地下水點位3個,地塊外上游和下游地下水各1個,地塊內地表水2個監測點位,根據現場第二階段的初步采樣結果,地塊內土壤環境質量檢測結果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標準。地塊內地下水環境質量檢測結果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中IV類標準(pH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中III類標準)。地塊內地表水環境質量檢測結果均未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IV類水質標準。
六、初步調查結論
綜上所述,樂至縣玉龍湖新區B地塊土壤環境風險評估結果為:無風險,可接受,可不進行下一步的詳細調查。
根據下一步規劃及結論,該地塊內土壤監測指標均未超過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下一步可作為第一類用地使用或第二類用地使用。
七、公示日期
地址:四川省資陽市雁江區龍馬大道198號10號樓2層、3層
電話:028-2602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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