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25-06-10 來源:四川和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瀏覽量: 125
威遠縣1-1-20-209號地塊位于威遠縣嚴陵鎮平山社區15組,地塊占地面積共計29692.85m2。調查地塊歷史為集體農用地,主要分布有耕地、農戶和池塘。根據《威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嚴陵鎮1-1-20-209地塊規劃條件通知書》(威自然資規規管條(2025)3號)(見附件二),調查地塊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屬《國土空間調查、規劃、全面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土壤環境準入管理的通知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自然資辦發〔2020〕51號)中“07居住用地”。
通過現場踏勘、人員訪談以及查閱歷史資料可知,地塊內歷史上不存在工業企業、規模化養殖場、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未涉及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工業廢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較小。
地塊周邊區域地下水不飲用,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未受污染;地塊500m范圍內存在居民區、學校、耕地、醫院、地表水體和行政單位;地塊周邊500m范圍內歷史上存在過工業企業,但對本地塊的污染影響較小。
根據現場快檢結果,本次地塊內土壤環境質量檢測的所有指標結果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DB36/1282-2020)和《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DB51/2978-2023)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標準,且所有檢測項目檢測結果均未超過對應篩選值的80%。表明地塊現狀和利用歷史對土壤環境影響極小,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極小。
綜上所述,本地塊內現狀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地塊受污染的可能極小。本報告認為該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進入第二階段的調查。評估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可作為第一類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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